市政协机关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5/11/12 10:55:30 点击: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4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对全省2014年以来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单位进行表彰。日照市政协机关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今年以来,市政协机关按照省、市文明委的总体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三力”建设、创建“四型”机关、打造“四心品牌”为切入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2014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及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工作中,研究制定各项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志愿服务、文化体育、帮扶共建、文明风尚传播等系列实践活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大街小巷,传爱心,送援助,护环境,倡文明,排民忧,解困难,活动开展有声有色,积极参加全市各类竞赛活动,均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强化理论学习,优化服务,培训文明礼仪,开办道德讲堂,落实勤俭节约,弘扬传统文化,积极组织、参与文体活动,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努力把市政协机关打造为“四型”机关,为创建文明单位营造了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