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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日照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日照市青年“双十佳书画家”的通知

2015/04/07 09:13:01  点击:
    为进一步扩大日照书画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充分展示我市青年书画家近年来的艺术成就,推动我市书画艺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深“昨天文化”、做实“今天文化”、做活“明天文化”,市政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日照市十佳青年书法家、十佳青年国画家(以下简称青年“双十佳书画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政协日照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日照市书画联谊会
                 日照市美术家协会
                 日照市书法家协会
    二、评选条件
    (一)年龄在18——50周岁(1965年6月30日——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二)在日照市居住或在日照工作;
    (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四)参加日照市书画联谊会、书协、美协组织的展览2次以上;
    (五)日照市书画联谊会或日照市书法家协会、日照市美术家协会会员;
    (六)日照市书画联谊会副会长以上领导及相关组织服务人员不在评选范围内。
    三、组织报名
    各区县政协负责本辖区内书画家的报名工作;市直单位的书画家到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735房间)报名。报名时间截止6月30日。
    报名者须提供个人简介一份,不小于四尺整纸、不大于八尺整纸的原创作品一件(无需装裱,作品不退), 10寸原创作品照片3-5张。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附身份证复印件)、籍贯、现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书画艺术成就及获奖情况等(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个人荣誉和获奖证书等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由青年“双十佳书画家”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选细则,经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评选活动分专家评选、投票考察、综合评定、社会公示、展览表彰、专题展览六个阶段进行。
    五、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政协组织领导,日照市书画联谊会、日照市书法家协会、日照市美术家协会共同参与,成立日照市青年“双十佳书画家”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的组织联络等服务工作。
    六、未尽事宜由市政协青年“双十佳书画家”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781084
 
                       政协日照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