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日照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政协提案的通知
2014/11/07 11:03:54 点击:
各区县政协,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委员界别活动组,全体委员:
中共十八大将“提案办理协商”纳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的要求,赋予政协提案工作新的使命。近年来,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位委员,紧扣中心,贴近群众,广泛调研,深入论证,提出了许多有价值、有份量的提案,推进相关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2014年,市政协共收到提案349件,立案339件。为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现将征集2015年政协提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快建设海洋特色新兴城市做出新贡献。
二、遵循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联系群众,紧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三)讲真情说实话出实招,深入实际调研论证,做到实事求是、有理有据。
三、质量要求
2015年的提案工作,要在稳定数量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质量第一”的原则,提倡打造“精品提案”。
(一)选题要准。确定选题应当站在全局的高度观察思考问题,应当具有代表性、普遍性和一定的前瞻性,既不放“空炮”,也不放“马后炮”。要尽可能选择党委政府正在研究或即将研究的问题,也可提一些党委政府虽然考虑到但尚不周全的问题。
(二)内容要实。提案内容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可操作性建议”,做到见解独到、实在管用,切忌“论文式”的长篇大论和“口号式”的空洞说教。
(三)质量要高。要注重提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客观性,充分体现对问题的深入思考。提案必须是提案者调查研究和认真思考的成果,禁止将信访材料、论文、理论文章等作为提案提交。调查研究、视察座谈成果转化为提案的,应按照提案撰写要求改写,文字应简练准确。
四、提案提交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始,即可提交2015年提案。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大会提案应尽可能在全会之前提交。为进一步提高质量,市政协提案委将在全会召开之前着手开展提案审查工作。
(二)联名提案按以下步骤提交:
1、联名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者,登录系统后,在“提交提案”页面“类型”栏选中“联名提案”前选择框,填写案由、提案内容后,点击“保存”上传;
2、点击所显示页面右侧“操作”栏下选择框,然后点击左侧显示的“开始征集”;
3、联名提案者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联名提案征集”,然后点击要联名的提案“操作” 栏下“加入”;
4、第一提案者按照步骤2,点击“当前参与委员” 查看,待所有联名委员都加入后,点击“结束征集”,即可完成提交。联名提案者可登录系统点击左侧“参与联名提案” 查看提案情况。
(三)以党派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委员界别活动组等名义提出的提案,务必在提案正文之后注明联系人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四)在积极提交大会提案的同时,应注重平时提案的撰写和提交。平时提案按《市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第十六条立案,即“凡每年10月31日以前提出的,按当年全体会议提案统计,此后提出的提案,除须立即处理外,一般列入下一年度提案。”
如需查询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以及对2015年提案征集工作有疑问及意见建议的,请致电:
市政协提案委 电话:8785485。
政协日照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