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量化考核的实施意见
2014/08/12 15:35:33 点击:
关于2014年度市政协委员
履行职责量化考核的实施意见
依据《政协日照市委员会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考实考准、激励先进的原则,结合我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政协委员“五个一”基本履职要求,考核内容分为六个方面:
(一)参加会议情况;
(二)撰写提案情况;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
(四)参加市政协各委室及各委员活动小组活动情况;
(五)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和其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情况;
(六)为政协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情况。
二、考核标准
(一)委员履职基本要求部分,基准分为100分。
1、全程参加每年一次的政协全体会议。分值60分。大会期间的会议和活动,每请假一次(按半天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0分,扣完为止。
2、提交一件提案。立案后第一提案人得13分,联名提案人得5分,作来信处理的各降低3分。没立案的不得分。
3、参加一次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分值6分。没参加的不得分。
4、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分值8分。没完成的不得分。
5、做一件公益性实事好事。分值6分。没完成的不得分。
6、提一条改进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值7分。没完成的不得分。
(二)委员履职加分部分,在基本履职得分的基础上,以履职工作情况进行加分。
1、参加委员活动小组活动。参加由委员活动小组组织的会议、调研、学习、考察、座谈等履职活动,依据会议签到、活动记录以及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的统计数据,一次加10分。
2、参加履职活动。参加由市政协各委室组织的会议、调研、视察、学习、考察、座谈等履职活动,依据会议签到、活动记录、筹备方案以及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的统计数据,在完成一次的基础上,每增加一次加2分。
3、撰写提案。依据提案立案审查情况,在完成一件提案的基础上,立案的每增加一件第一提案人加5分,联名提案者加3分,被评为优秀提案或重点提案每件加5分,作来信处理的每增加一件加1分。集体提案个人不得分。
4、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依据市政协研究室的统计数据,政协委员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市政协采用的每条加2分,市级领导作出批示的加5分;被省政协采用的每条加5分,省级领导作出批示的加10分。重复采用的按最高分值计分。
5、做公益性实事好事。在完成一件公益性实事好事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件或根据社会影响大小,每件加2-10分。
6、提工作意见和建议。在提一条改进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每增加一条加3分。
7、大会发言材料。依据市政协各委室的统计数据,在政协全体会议上交流的,每篇加5分;在市政协常委会、经验交流会等会议上交流发言的每篇加3 分。
8、调研报告。依据调研报告的起草情况,每篇加5分。
基准得分和履职加分,总计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资格,60-89分为称职,低于60分的为不称职。
三、考核分工
(一)各区县政协负责报送住区县市政协委员参加小组活动的会议、调研、视察等出勤情况;做社会公益性实事好事、为政协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情况。
(二)各委员活动小组负责报送委员参加本小组活动的会议、调研、学习、考察、座谈等履职活动的出勤情况;做社会公益性实事好事、为政协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情况。
(三)市政协办公室负责报送由办公室组织的委员活动出勤情况;委员撰写的报告、发言等数量情况;做社会公益性实事好事、为政协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情况。
(四)市政协研究室负责报送委员提交的大会发言材料的采用、社情民意信息的采纳情况;做社会公益性实事好事、为政协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情况。
(五)市政协委员活动工作室负责汇总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全委会、常委会及有关活动的出勤情况;委员撰写的报告、发言等数量情况;做社会公益性实事好事、为政协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情况。
(六)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报送政协委员参加提案委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出勤情况;委员提出提案的数量、重点提案、优秀提案情况;做社会公益性实事好事、为政协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情况。
(七)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报送市政协委员参加各专委会组织的会议、座谈、调研、视察、考察等的出勤情况;委员撰写的报告、提供的资料等数量情况;做社会公益性实事好事、为政协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情况。
(八)市政协各委室联络员和各界别活动小组联络员负责《委员履职年度考核表》的发放、收集、报送。
四、时间安排
委员参加活动情况于活动结束后5日内报送;《委员履职年度考核表》印发时间为12月上旬,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上旬。
五、考核实施
在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委室和各委员活动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履职情况报送,委员活动工作室负责日常考核工作,年底进行汇总并统计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委员履职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政协日照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